• 首页
  • 学院概况
    • 学院简介
    • 历任领导
    • 现任领导
    • 机构设置
    • 系主任(副主任)
    • 学院办公室
    • 团委、学工办
    • 实验中心
  • 学科建设
    • 学科设置
    • 系科简介
    • 师资队伍
  • 科学研究
    • 科研简况
    • 研究项目
    • 获奖成果
    • 论文发表
    • 学术专著
  • 本科生教育
    • 专业介绍
    • 培养方案
    • 课程建设
    • 优秀教学团队
    • 教学名师
    • 教学研究
    • 下载专区
  • 研究生教育
    • 招 生
    • 培 养
    • 学 位
    • 导师队伍
    • 学科介绍
    • 下载区
  • 师资队伍
    • 教授
    • 副教授
    • 讲师
    • 助教
    • 兼职教师
  • 合作交流
    • 合作项目
    • 留学访问
    • 国际会议
  • 党建工作
    • 组织机构
    • 党建活动
  • 学生工作
    • 学团组织
    • 学生事务
    • 学生活动
    • 学生党建
    • 学生风采
  • 招生就业
    • 专业介绍
    • 就业信息

研究生教育

  • 招 生
  • 培 养
  • 学 位
  • 导师队伍
  • 学科介绍
  • 下载区
px

通知公告

更多>>
  • 中国农业技术经济学会第十一次会员代表...
  • 经济管理学院举办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
  • 第五届东北及内蒙古地区农林经济管理学...
  • 中国农业技术经济学会第十一次会员代表...
  • 经济管理学院2024年博士生招生工作补充...
  • 经济管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 经济管理学院2024年春季学期博士生资格...
  • 经济管理学院2024年春季博士研究生学位...
  • 关于举办2023年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学术...
  • 吉林农业大学ACCA菁英班招生简章
首页 > 研究生教育 > 招 生 > 正文
经济管理学院2023年博士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浏览:发布时间:2023-04-27[我要打印]

为做好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吉林农业大学2023年博士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曹建民  李德欣

成  员:高洋  王艳华  刘帅   赵贵玉

秘  书:丰烨

二、考核内容、方式及时间安排

考核分为外国语考核、专业知识考核、综合素质考核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四部分。其中,外国语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达到学校规定的分数线后才能参加学院组织的其他考核。

1.专业知识考核

(1)考核内容

专业课一:经济学(参考书目: 《西方经济学(宏观部分)》《西方经济学(微观部分)》(第七版),高鸿业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年)

专业课二:农业经济学(参考书目:《中国农村改革40年》,陈锡文等 著,人民出版社,2018年)

每门课程满分100分。

(2)考核方式与时间

采取现场闭卷笔试考核方式,考试日期初步定于5月15日上午,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90分钟。

2.综合素质考核

(1)考核内容

重点考核考生的本科、硕士期间学习、科研能力、英语水平(含文献阅读、摘要写作、口语和听力等)、专家推荐、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设想等情况。满分为200分。

(2)成绩计算: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报考导师打分×60%+其他老师打分的平均值×40%。

(3)考核方式与时间:采取现场面试方式,面试日期初步定于5月16日,每人面试时间为20-30分钟。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三、调剂

1.可在农林经济管理一级学科内调剂,一般不允许跨一级学科调剂考生。

2.获得调剂资格的导师,须在一级学科内按照总分排序,从高到低顺次调剂。

3.若获得调剂资格的考生,自动放弃调剂资格,其调剂资格在本一级学科内按照总分排序顺次分配给下一名考生。

4.若获得调剂资格的导师放弃本年度的招生计划,其招生计划可随获得调剂录取资格的考生分配给其第一志愿报考的导师。

四、录取

1.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专业知识考核成绩(两门业务课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

2.专业知识考核(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有低于60分的,或综合素质考核低于120分的,不能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通过者,不能录取。

3.录取排序原则:按照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总成绩顺次录取。

4.考生与所在单位因博士报考、录取产生的问题由考生与所在单位自行协商解决;若因此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学校不承担责任。拟录取人员在录取公示结束前须将全部个人档案、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全脱产在校学习。未在规定日期内将档案、工资关系或离职证明等材料转递到我校的,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五、注意事项

学院对博士考核全程录音录像。考生不得私自对考核过程拍照、录音录像,不得将考核过程外泄,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否则学校有权追究其责任,并取消成绩。

六、咨询及申述渠道

学院咨询电话:0431-84533346(学院办公室)

联系人:丰烨 老师

申诉电话:0431-84533073(学院党委书记办公室)

七、本细则由经济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二O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下一篇:经济管理学院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版权所有:吉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新城大街2888号(130118)

Copyright 2014-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吉公网安备22017202000218号

吉农经管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