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及奖励暂行办法
(二O一四年六月十八日校研究生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
为加强研究生创新素质、创新能力的培养,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同时也为我校推荐参评国家、吉林省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做好前期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一、评选原则
优秀学位论文的评选,重点突出论文研究工作的成果和创新性,评选工作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
二、评选范围和比例
1.评选范围:评选当年度在我校获得博士、硕士学位论文;
2.评选篇数:评选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每年不超过10篇,评选的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每年不超过40篇。
3.推荐比例: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比例为当年度博士毕业生人数的20%,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比例为当年度全日制硕士毕业生人数的5%。
4.以下学位论文不在推荐参评之列:
(1)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作者撰写的学位论文;
(2)涉密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
三、评选标准
(一)总体要求
1.学位论文选题属本学科前沿,有重要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博士论文选题应具有创新性,在理论或方法上取得突破性成果,达到国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硕士论文选题应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研究成果应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应用前景。
2.学位论文材料翔实,理论分析深入,实验手段先进,数据真实,结论可靠,撰写格式规范。
3.学位论文评审必须一次性通过(评审结果为“A”档或“B”档);学位论文答辩成绩为良好以上。
4.参评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必须以本人为第一作者,作者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吉林农业大学,发表成果的内容必须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成果若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原则以见刊为准。
5.发表学术论文的期刊级别认定
SCI、SSCI、CSSCI收录学术论文及影响因子以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出具引证检索报告为准,其中SCI、SSCI影响因子以发表当年最新的影响因子为准,未查到当年影响因子的按前一年影响因子标准计算;重要期刊以对应年度(投稿接收年度)最新版的《吉林省教育厅期刊目录》为准;中文核心期刊以对应年度(投稿接收年度)最新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由北京大学图书馆和北京高校图书馆期刊工作研究会主持编写)为准。
(二)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条件
申报优秀博士学位论文除符合总体要求外,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自然科学类:要求至少发表SCI收录学术论文2篇,且其中1篇SCI影响因子1.0以上(含1.0),或发表影响因子2.0以上(含2.0)SCI收录的学术论文1篇;
(2)人文社科类:要求发表SSCI收录的学术论文1篇,且同时发表CSSCI收录的学术论文1篇;或至少发表CSSCI收录学术论文4篇。
(三)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条件
申报优秀硕士学位论文除符合总体要求外,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自然科学类:要求至少发表SCI收录学术论文1篇;或在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其中至少有1篇为重要期刊。
(2)人文社科类:要求至少在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四、评选组织
校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在校研究生学位评定委员会领导下,由研究生学院负责组织实施,每年6月结合学位论文答辩组织一次。
五、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论文作者提出申请,填写《吉林农业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并提交学位论文和有关申报材料。
2.学科推荐。由学科组织导师根据申请者在校期间获得的与学位论文有关的成果、论文的创新点、学位论文评阅意见及答辩结果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向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排序推荐。
3.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推荐。召开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评选标准审核学科意见和申报材料,研究提出推荐名单,写出评审推荐意见,将有关材料报送研究生学院。学院推荐优秀学位论文篇数应不超过本办法规定的推荐比例,若无符合评选标准的论文,允许空缺。
4.研究生学院对推荐材料进行汇总提出优秀学位论文入选名单。
5.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学院推荐的论文和相关材料进行逐篇评议,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投票表决,经全体委员半数以上同意,方可通过,确定校级优秀学位论文名单,同时确定参选省级优秀学位论文名单。
六、异议期及异议处理
为保证所评选出的优秀论文的质量,提高评选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树立良好的学术风气和维护科学道德,获奖名单将通过网上公布,并设立为期10天的异议期。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入选论文存在剽窃、作假或论文的主要研究结论不能成立等严重问题,以书面方式向研究生学院提出异议。
提出异议的书面材料应包括异议论文的题目、作者姓名、异议内容,支持异议的具体证据或科学依据,以及提起异议者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异议不予受理。提起异议者的单位、姓名需要保密的,请在异议材料中注明。
研究生学院负责处理异议,对有异议的论文提交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相关专家和主任委员进行复议、终评。在异议期结束之日起,15日内异议事项仍未处理完的论文,不列入批准论文的名单。
七、报送材料
(一)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1.纸质材料(以下所有纸质材料均提交一份即可)
(1)《吉林农业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1)、3000字左右的中文摘要及相应的英文摘要(附件2)、作者简况表(附件3),请按顺序装订成册。
(2)论文作者须提交在读期间获得成果的证明材料:成果若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证明材料须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复印件;若为审批后的奖励或专利,只需提供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
(3)评选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佐证材料及表决票(附件4)
2.电子材料
(1)博士学位论文原文(PDF格式);
(2)吉林农业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WORD格式);
(3)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WORD格式);
(4)作者简况表(WORD格式);
(5)在读期间发表学术成果电子版扫描件;
(6)评选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佐证材料及表决票(XLS格式)。
以上电子文档命名规则如下表,请按以下规则命名:
文件内容 | 文件格式 | 命名规则 |
博士学位论文原文 | YB_10193_作者姓名_LW.pdf | |
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 WORD | YB_10193_作者姓名_TJB.doc |
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 | WORD | YB_10193_作者姓名_ZY.doc |
作者简况表 | WORD | YB_10193_作者姓名_ZZDS.doc |
(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1.纸质材料
(1)《吉林农业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5);
(2)论文作者须提交在读期间获得成果原件及复印件(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复印件;专著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获奖证书及专利证书复印件。)
(3)评选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佐证材料及表决票(附件6)。
2.电子材料
(1)硕士学位论文原文(PDF格式);
(2)吉林农业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WORD格式);
(3)在读期间发表学术成果电子版扫描件;
(4)评选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佐证材料及表决票(XLS格式);
以上电子文档命名规则如下表,请按以下规则命名:
文件内容 | 文件格式 | 命名规则 |
硕士学位论文原文 | YS_10193_作者姓名_LW.doc | |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 WORD | YS_10193_作者姓名_TJB.doc |
八、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和省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推荐
1.全国优秀博士论文和省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的时间范围、名额按吉林省学位委员会当年度文件精神和有关通知要求执行。
2.全国优秀博士论文和省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范围为学校已评选的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由校学位委员会无记名投票表决,择优推荐。
3.推荐为吉林省和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初评材料的报送,按吉林省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办理。
九、各级优秀论文奖励
1.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导师和学生各奖励50000元。
2.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导师和学生各奖励10000元。
3.吉林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导师和学生各奖励3000元。
4.吉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导师和学生各奖励2000元。
5.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导师和学生各奖励1000元。
6.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导师和学生各奖励500元。
十、其他
1.本办法适用于我校2014级及以后入学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含2011级及以后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延期至2017年毕业者),原《吉林农业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及奖励办法》自本规定生效之日起同时废止。
2.优秀论文奖励个人所得税缴纳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3.本办法由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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