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农业大学研究生培养环节实施规范
一、开题报告、中期考核
(一)开题报告
1.开题报告申请。研究生填写《吉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经指导教师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开题。
2.确定开题时间。各学院在开题报告开始前一周张贴海报或在学院网页公布论文题目、报告人、指导教师、开题报告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并将相关信息报研究生院备案。
3.成立考核小组。开题报告应成立考核小组,设组长1人。博士生开题报告考核小组成员不少于5 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其中博士生导师不少于3人),原则上至少有1人为校外专家;硕士生开题报告考核小组成员不少于3 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其中专业学位硕士生开题报告考核小组成员至少有1位校外实践单位的专家。
4.开题报告审查。开题报告考核小组通过审查文献综述报告,考察选题的前沿性、创新性;通过审查选题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和预期成果来考察论文的研究价值和意义;通过审查选题的研究设计,考察学位论文研究的可行性。
5.进行开题答辩。采取PPT汇报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博士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时间不少于40 分钟(含本人陈述和专家评议),硕士生不少于20 分钟(含本人陈述和专家评议)。研究生指导教师无特殊情况,必须参加开题答辩会。
6.明确评审结果。评审专家对研究生开题情况进行打分,60—100分为通过,59分及以下为不通过,考核小组应当场做出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是否通过的决定,并填写《20XX年XX学期XX学院博/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情况汇总表》(附件1—1)。设开题秘书一名(一般由本学科教师担任),负责填写《20XX年XX学期XX学院博/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结果评分表》(附件1—2),现场统计结果并予以公布,确保评审结论透明与高效。
7.报告结果处理。开题报告通过者,可以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未通过者需重新申请开题,两次开题时间间隔不少于2个月。开题报告通过后,原则上不得更改学位论文选题。学位论文撰写过程中,如果论文选题有重大改变,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导师同意,所在学科负责人以及学院主管领导审批后,报研究生院备案,并在半年内严格按照开题报告程序重新进行开题。
附件1—1、1—2原件由学院留存,复印件于每学期期末交至研究生院存档。
(二)中期考核
1.考核申请。研究生填写《吉林农业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经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中期考核。
2.考核形式。研究生采取PPT汇报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博士生陈述及回答问题时间不少于40分钟,硕士生陈述及回答问题时间不少于20分钟。
3.考核内容。研究生汇报入学以来的政治思想表现、课程学习、论文进展、阶段性成果及下一步研究计划和存在问题等方面的情况。
4.专家组成。各学院应按学科组织和实施中期考核工作,成立考核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由本学科具有丰富经验的研究生指导教师或副高级职称以上的专家组成,设组长1人,秘书1人。
5.考核评定。考核小组应做出研究生是否通过中期考核的决定。根据研究生的汇报及所提交的材料,结合导师意见,对其是否适合继续培养做出结论性意见。考核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在考核过程中,专家对研究生中期考核情况进行打分,60—100分为通过,59分及以下为不通过,经全体成员2/3以上同意方可作为考核小组评定意见。专家填写《20XX年XX学期XX学院博/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1—3),设秘书一名(一般由本学科教师担任),负责填写《20XX年XX学期XX学院博/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评分表》(附件1—4),现场统计结果并予以公布,确保考核结论透明与高效。中期考核结束后,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对中期考核结果进行审议并做出决议,对考核结果进行三个工作日的公示。
6.考核结果。原则上研究生中期考核只有两次机会,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中期考核为不通过:
(1)思想政治与道德品质不良者。
(2)中期考核时,仍有2门学位课课程不及格者。
(3)中期考核时,开题报告仍未通过者。
(4)因学习困难,身体状况或其它特殊原因不宜继续学习者。
7.结果处理。中期考核通过者记1学分。中期考核不通过者可申请参加下一次中期考核,第二次考核仍不通过者实施分流管理。
分流程序如下:
(1)对于两次中期考核仍未通过的博士生,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其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根据其所修完的课程按博士结业或肄业处理。对于两次中期考核仍未通过的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但具备攻读硕士学位基本条件,经本人同意可转为硕士生培养,若本人不同意转为硕士生培养,根据其所修课程按博士结业或肄业处理。
(2)对于两次中期考核仍未通过的硕士生,根据其所修完课程按硕士结业或肄业处理。
附件1—3、1—4原件由学院留存,复印件于每学期期末交至研究生院存档。
二、专业实践、教学实践、学术活动
(一)专业实践
1.考核申请。研究生专业实践结束后,向学院提交《吉林农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表》,学院以集中答辩的方式对研究生进行考核。
2.专家组成。考核小组由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和实践单位人员组成。设组长1人,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校外实践单位专家不少于1人。
3.考核内容。考核小组重点考查通过专业实践研究生能力提升情况,研究生实践时间是否足够,实践任务与本领域生产实际的相关程度、专业实践与学位论文结合程度和是否具有标识性成果等情况。
4.考核结果。各学院开展专业实践答辩过程中,评审专家要以记名方式进行打分,60—100分为通过,59分及以下为不通过,考核小组按“通过、不通过”评定研究生的专业实践考核结果。专家填写《20XX年XX学期XX学院博/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情况汇总表》(附件1—5)。设秘书老师一名,负责填写《20XX年XX学期XX学院博/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结果评分表》(附件1—6),现场统计结果并予以公布,确保评审结论透明与高效。
5.结果处理。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对专业实践考核结果进行审议并做出决议,对考核结果进行三个工作日的公示。考核通过者取得相应学分。考核不通过者须重新进行专业实践,对于3次考核仍未通过的研究生,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其不适合继续攻读专业学位,根据其所修完课程情况按结业或肄业处理。
附件1—5、1—6原件由学院留存,复印件于每学期期末交至研究生院存档。
(二)教学实践
1.实践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导师担任助教、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科研实践、社会实践、专业实习、挂职锻炼,鼓励学生在教学实践环节中参与本学科研究生混合式课程教学设计与教学管理。
2.组织实施。实践过程中,导师应提供必要的指导与监督,确保实践质量。研究生须深入理解教学内容,学习教学方法,并留存3-5张照片,填写《20XX年XX学期XX学院博士/硕士研究生教学实践记录表》(附件1—7)。
3.考核评定。考核由学院或学科组织,依据实践记录、总结报告及指导教师的评价进行综合评定。导师主要从教学态度、内容掌握、方法运用及实践效果等方面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考核结果为通过、不通过。考核结果通过的研究生获得相应学分。不通过的研究生需重新进行教学实践,直至考核通过。
附件1—7原件由学院留存,复印件于每学期期末交至研究生院存档。
(三)学术活动
1.主要形式。所有全日制研究生在申请学位前必须完成本环节并考核合格。主要形式包括:参加校、院、学科组织的高水平学术讲座、论坛、会议;在课题组、学科或更大范围内作学术报告;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会议并进行交流。
2.过程记录。本环节由学院、学科和导师共同组织实施。研究生参加各类学术活动,并留存3-5张照片,填写《20XX年XX学期XX学院博士/硕士研究生学术活动记录表》(附件1—8)。
3.考核方式。研究生在完成规定次数后,最终由导师签字确认提出审核意见。导师和学院重点核查记录的真实性、内容的深度以及参与的质量。审核通过者,获得相应学分,方可进入后续培养环节。审核不通过者,需在规定期限内补足并重新提交审核。
附件1—8原件由学院留存,复印件于每学期期末交至研究生院存档。
三、预答辩、答辩
(一)预答辩
1.预答辩组织。各学院在研究生在提交正式论文答辩申请前,应组织进行预答辩,评审小组应由导师、相关领域的专家及学位评审委员会成员组成。预答辩主要针对论文的研究框架、研究方法、实验数据及学术价值等进行评议。
2.预答辩考核。各学院开展预答辩过程中,考核小组按“通过、不通过”评定研究生的预答辩结果。专家填写《20XX年XX学期XX学院博/硕士研究生预答辩情况汇总表》(附件1—9)。设秘书老师一名,负责填写《20XX年XX学期XX学院博/硕士研究生预答辩结果汇总表》(附件1—10),现场统计结果并予以公布,确保评审结论透明与高效。
3.预答辩反馈。评审小组应对研究生论文的完成度、创新性和学术深度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预答辩通过后,研究生可以进入正式答辩阶段。若预答辩未通过,研究生须根据评审小组的反馈意见修改论文,并重新进行预答辩。
附件1—9、1—10原件由学院留存,复印件于每学期期末交至研究生院存档。
(二)答辩
1.答辩委员会组成。答辩委员会应由5人以上的专家组成,评审小组成员应包括导师、校内外学科专家及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确保答辩委员会的权威性和专业性。
2.答辩程序。研究生以PPT形式汇报学位论文的主要内容。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人陈述及回答问题时间不得少于45分钟;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人陈述及回答问题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
3.答辩结果评定。评审专家采取无记名方式进行打分,60—100分为通过,59分及以下为不通过。答辩委员会根据答辩情况评定答辩结果,结果分为“通过”与“不通过”两种。答辩委员会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对是否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及是否建议授予相应学位做出表决。经全体委员2/3以上同意方为通过。答辩委员会讨论并通过答辩决议,决议经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报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评审专家填写《20XX年XX学期XX学院博/硕士研究生答辩情况汇总表》(附件11),设秘书老师一名,负责填写《20XX年XX学期XX学院博/硕士研究生答辩结果统计表》(附件12),现场统计结果并予以公布,确保评审结论透明与高效。
附件1—11、1—12原件由学院留存,复印件于每学期期末交至研究生院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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