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培养目标
农村发展领域农业硕士是与该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学位,主要为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等培养能够掌握社会学、管理学和发展规划等学科的农村发展理论和知识、能够运用其中的工具和工作方法对农村发展问题进行分析和应对的实践型、应用型和专业型的高层次农村发展专门人才。本领域包括农村公共管理、农村社会发展、农村发展规划、农业农村发展四个方向。
培养要求如下: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吃苦耐劳、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备为我国农村发展事业服务的社会责任感。
2.熟悉农村发展领域的现状及发展趋势,正确认识和分析农村发展领域的现实和实际问题;掌握农村发展的理论、方法和工具,能够阅读和综述农村发展领域的中外文文献,掌握论文写作能力;能够运用农村发展领域的理论、方法和工具,对农村实际问题进行分析和应对,具有独立承担农村发展领域实际工作的能力。
3.基本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阅读本领域的外文资料。
二、学习年限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为4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
三、培养方式
1.采取课程学习、实践训练、论文研究相结合的培养方式。根据培养需要建立稳定社区型、企业型的农业硕士农村发展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加强研究生的实践训练,促进实践与课程教学和学位论文工作的紧密结合,注重在实践中培养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实践训练不少于6个月。
2.实行双导师制。构建由校内导师与校外行业专家共同参与的“双导师”指导体系,共同承担实践教学和学位论文指导工作。校外导师应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并有高级技术职称。
四、课程体系
1.学分要求
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33学分,其中课程学分不少于24学分,学位课学分不少于17学分。同等学历或跨专业考取的研究生,应补修本专业本科阶段的主干课程2-3门,成绩不计入总学分。
总学分 |
课程学分下限 |
课程学分上限 |
学位课学分 |
学位课及格成绩 |
其他课及格成绩 |
33 |
24 |
26 |
17 |
70 |
60 |
2.课程设置
课程类别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研究方向 |
开课 学期 |
备注 |
|
学位课 |
公共 必修课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实践研究 |
36 |
2 |
- |
1 |
||
外国语 |
80 |
2 |
- |
1 |
||||
现代农业创新与乡村振兴战略 |
32 |
2 |
农业硕士 |
1 |
||||
专业 必修课 |
农村社会学 |
32 |
2 |
- |
1 |
|||
农村公共管理 |
32 |
2 |
- |
1 |
||||
发展理论与实践 |
32 |
2 |
- |
1 |
||||
农村发展规划 |
32 |
2 |
- |
1 |
||||
社会调查和研究方法 |
32 |
2 |
2 |
|||||
文献综述与论文写作 |
16 |
1 |
2 |
|||||
非学位课 |
公共 选修课 |
自然辩证法概论 |
18 |
1 |
自然科学类必选 |
1 |
最低选修1学分 |
|
国际会议交流英语 |
16 |
1 |
- |
1 |
||||
西方文化赏析 |
16 |
1 |
- |
1 |
||||
第二外国语(英语) |
32 |
2 |
小语种者必选 |
1 |
||||
专业 选修课 |
农村公共政策分析 |
24 |
1.5 |
2 |
最低选修6学分 |
|||
发展项目管理与评估 |
24 |
1.5 |
2 |
|||||
农村组织与管理 |
24 |
1.5 |
2 |
|||||
农村扶贫与发展 |
24 |
1.5 |
2 |
|||||
农村自然资源与管理 |
24 |
1.5 |
2 |
|||||
乡村治理与乡村建设 |
24 |
1.5 |
2 |
|||||
农业推广理论与实践 |
24 |
1.5 |
2 |
|||||
农村环境治理与生态建设 |
24 |
1.5 |
2 |
|||||
农村社会工作 |
24 |
1.5 |
2 |
|||||
必修环节 |
开题报告 |
1 |
- |
3 |
||||
中期考核 |
1 |
- |
4 |
|||||
专业实践 |
6 |
- |
1-5 |
|||||
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 |
1 |
- |
1-6 |
3.教学方法
采用启发式教学、参与式教学、案例教学、模拟训练等教学方法,由系统知识传授向能力培养转变,重点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考核方式
课程考核采取考试与考查相结合、闭卷与开卷相统一、平时与期末相联系的原则,兼顾教学培养过程和结果。
五、必修环节
1.开题报告(1学分)
选题与实施。研究生入学后,在导师的指导下确定研究方向,进行相关的调查研究,查阅相关的专业文献(不少于40篇)和资料。原则上在第3学期期初确定论文题目,经学科预审,通过后方可进行开题报告。选题要充分发挥导师与学生的优势。学位论文的主要工作必须由作者独立完成。
本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开题报告原则上应在入学后第3学期(末)之前完成,要求研究生对本领域的资料进行搜集、阅读和整理,获取全面而准确的文献体系之后进行开题报告,具体办法按研究生院相关管理规定执行。考核通过即可获得1学分。
2.中期考核(1学分)
本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原则上应在入学后第4学期末之前完成(均为课程学习结束,论文开题报告完成后)。休学研究生中期考核与下一年级同期进行。中期考核工作由各学科自行组织,成立中期考核小组,具体办法按研究生院相关管理规定执行。中期考核形式须采取PPT汇报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内容包括研究生入学以来的政治思想表现、课程学习、文献阅读、论文研究的进展情况等,具体办法按《吉林农业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办法》执行。考核通过即可获得1学分。
3.专业实践(6学分)
本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要协助导师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的写作,必须在课程学习结束后从事不少于6个月的专业实践活动,并结合实践进行论文研究工作。专业学位研究生应认真填写《吉林农业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环节登记表》,并经实践单位、导师、所在学院审核。考核通过即可获得6学分。
4.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1学分)
坚持学术诚信,恪守学术道德,抵制学术造假,捍卫学术尊严是研究生的基本职责,形成“研精思远、究微践行”、潜心做研究、踏实做学问、不求虚名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此环节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学习、考核,合格者记1学分。
六、学位论文
1.论文选题
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农村发展实践中的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要有明确的应用价值,论文要有一定的先进性和工作量,能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
2.论文形式
学位论文应反映研究生综合运用知识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可将研究论文、设计规划、调研报告、案例分析等作为主要内容,以论文形式体现。
3.学位论文的撰写格式
必须严格按学术论文的要求撰写,否则,不予答辩。一般包括封面、论文扉页、独创性声明、目录、中英文摘要、前言、正文、参考文献、附录、致谢等,具体按照《吉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规定》执行。
4.学位论文预答辩
攻读农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成绩合格,方可申请参加学位论文答辩。为了提高学位论文质量,需要在毕业学期学位论文外审前进行预答辩,预答辩不通过者不允许参加本学期论文外审和正式答辩。
5.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应至少有2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评阅,评阅通过者方可参加答辩。答辩委员会应由3~5位专家组成,学位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为相关行业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当水平)的专家,导师不得担任本人指导研究生的答辩委员会委员。
七、毕业与学位授予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学习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内容,修满规定学分,通过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学位论文答辩,符合毕业条件,准予毕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我校的相关规定,且达到学校及学科的学位授予标准,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授予农业硕士学位。
八、农业硕士专业学位农村发展领域培养方案自2023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起开始执行。
2022年11月
版权所有:吉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新城大街2888号(130118)
Copyright 2014-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吉农经管官方微信